根据教务处要求,经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2022级本科生土木类(含土木工程、工程力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赵庆新 宗家富
副组长:胡建军 王 兵 郝圣旺
成 员: 王 鼎 梁 希 张天虎 孙连京 曾凡宇 张明月
二、分流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专业分流的透明度。
2.本次2022级土木类专业计划分流为土木工程、工程力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3个专业,其中土木工程专业分为建筑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岩土与地下工程等3个专业方向,学生应在大类范围内的各专业和专业方向间进行选择。
3.尊重学生志愿,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选择大类范围内的专业及方向,正确理性填报志愿和选择填报志愿顺序。
4.符合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和学院专业发展规划要求。
5.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
6.根据专业分流情况重新确定学生班级。
7.2022级土木类学生分流各专业(方向)招生容量上限如表1所示。表中所列各专业(方向)容量上限为最大接收学生数,招满为止,不再增加。
表1 土木类学生分流各专业(方向)招生容量上限表
专业(方向)名称 |
容量上限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
112 |
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 |
28 |
土木工程—岩土与地下工程 |
56 |
工程力学 |
56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84 |
三、具体实施过程
1.在学院统一协调和安排下,各专业有计划地做好专业宣传工作,通过在学院指定地点张贴专业介绍海报、公众号推送、宣传讲解等形式深入介绍专业特点,让学生充分了解所报专业、专业方向,引导学生正确理性选择专业。
2.制作专业分流平行志愿表(附件一),每名学生根据自己兴趣和特长等情况,填报志愿。每名学生可填报5个平行志愿,分别为: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土木工程—岩土与地下工程、工程力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每名学生应在所填报志愿表中相应位置进行确认签字,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3.依据学生专业分流综合成绩、按平行志愿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分流办法如下:
(1)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和大学第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组成,最终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数。
1)高考成绩在专业分流综合成绩中的占比为30%,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将大类内的所有学生按照省份、投档成绩排序,计算各省份之间的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差值,并按照各省份差值从小到大进行排序,取其最大值命名为土木类投档成绩最大差值。
令X=max{max(安徽)-min(安徽),……max(浙江)-min(浙江)} ①
以①式中的土木类投档成绩最大差值X为基准,每个省份的最低投档线学生的高考成绩部分赋值为2.25,投档成绩最大差值省份同学的最高投档成绩赋值为4.5,土木类其他学生按照②式依次进行赋值:
若某省学生投档成绩为Y,该省最低投档成绩为Z,则该生的高考成绩部分赋值为A=2.25+(4.5-2.25)*(Y-Z)/X。 ②
若出现某省份在该大类只录取一名学生的情况,则最低投档成绩采信同学科类目下的同省份最低投档成绩为准。注:4.5为学校满绩点,为了便于与学业成绩做归一化处理。计算示例见附件二。
2)学业成绩以教务处下发的第一学年加权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记为B,在专业分流综合成绩中的占比为70%。
3)专业分流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C=30%*A+70%*B。专业分流综合成绩C按从高到低对所有学生进行排序。根据该排序先后依次按平行志愿分配专业。注:当专业分流综合成绩完全相同时,按大学第一学年的学业成绩B进行排名,大学第一学年的学业成绩高者排名靠前;专业分流综合成绩完全相同且大学第一学年的学业成绩完全相同时,按大学第一学年的必修课平均绩点进行排名,必修课平均绩点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2)第(1)条排序后的每名学生,按其所填报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分配,志愿顺位靠前专业所选学生数已达上限时,则调剂至下一志愿专业。
四、其他
1.学生因个人原因,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未填报专业分流志愿的,视为自愿服从专业分流安排;
2.学生所选择的专业确定后,一律不得调整。
3.其他特殊情况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