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活跃学院学术交流氛围,加强对外宣传与交流,提升基金申报个性化服务,学院预计于10月下旬-1月上旬期间,邀请京津冀(为主)小同行大专家来校交流,具体组织办法如下:
1.被邀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具备国家级人才称号、会评专家或相当资历;
⟡主持国家基金面上项目2项及以上;
2.邀请人(或指定负责人)为联系对接人,全程负责来访专家接待。负责专家往返车票预订、宣传海报制作、讲座主持、餐饮沟通、陪同参观等工作。学院酌情发放工作量补贴。
3.被邀请人在校工作时间为1天,期间开展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作学术报告1场,小范围(小同行)基金交流会1场,实验室、校史参观指导等。
4.学院按照河北省有关规定和标准,向被邀请人发放讲座费或咨询费,并承担往返车票,指定接待宾馆住宿、餐饮费用。
5.各学科邀请人数指标为土木工程3人(3个方向),力学2人,建环1人,建筑1人,由各学科统筹邀请人选。优先鼓励青年教师邀请符合条件的专家来校交流,被邀请人选须于来校前半个月报学院审批。初步安排如下:
1 |
10月16日-10月31日 |
土木 |
2 |
11月1日-11月15日 |
力学 |
3 |
11月16日-11月30日 |
建环、建筑 |
4 |
12月1日-12月15日 |
土木 |
5 |
12月16日-12月31日 |
力学 |
6 |
1月1日-1月15日 |
土木 |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