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吃空饷”专项治理公告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单位将清理下列类型“吃空饷”人员:
一、在编职工离职、辞职、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以及被单位开除、辞退,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的人员。
二、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仍按照在编职工标准领取工资的人员。
三、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
四、离休、退休职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的人员。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或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核销(减)工资的人员。
六、已不具备享受遗属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的人员。
七、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单位和人员。
八、其他从财政多领工资和补助的人员。
附表中列示了2013年6-8月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全部人员信息。请大家提供线索,检举“吃空饷”人员。对在其他时间的“吃空饷”的人员,也可举报。遇有政策问题,请向人事部门咨询,欢迎大家监督。
公示地点: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网站和宣传栏
燕山大学举报电话:0335-8074532,8057059
燕山大学纪检委邮箱:zll@ysu.edu.cn
河北省教育厅举报电话:0311-66005055,66005075,66005064
河北省教育厅电子邮箱:jytrsc5055@126.com
附表:
燕山大学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