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及有关研究生:
根据校学位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现就我院2018年秋季学期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与资格审查
1、博士
(1)研究生申请
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毕业与学位”填写“学生答辩申请”,并上传盲审版学位论文(处理要求见附件1)。
(2)导师签署意见
指导教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师日常管理”的“学生答辩申请审核”中对指导的研究生及其学位论文做出评价,并签署研究生答辩申请意见。
(3)学科签署意见
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需填写《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成果审核表》(见附件8),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班长统一交给系主任,由学科负责审核所发表论文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
(4)学院初审答辩资格
学院对①开题报告、②课程学习成绩、③发表学术论文、④学术不端行为检测、⑤缴纳学费以及⑥导师意见等进行初审。
(4)学位办审核答辩资格
学位办对学院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进行审核。
2、硕士
(1)研究生申请
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在 10月15日至10月18日(截止18日17:00)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毕业与学位”填写“学生答辩申请”,并上传盲审版学位论文(该上传论文用于学位论文评审,上传要求:①论文上传之前须经导师认真审核把关②上传论文的格式按附件1处理后上传)
(2)导师签署意见
指导教师在 10 月 22日17:00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师日常管理”的“学生答辩申请审核”中对指导的研究生及其学位论文做出评价,并签署研究生答辩申请意见。
(3)全日制硕士
根据我院《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的规定(修订)》(燕大建工字〔2014〕3号)的要求,申请两年半答辩,除满足学校关于论文答辩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学位课成绩排名在该学科学生的前30%;(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学生二作)在SCI、CSSCI、
1A
和1B(燕大中文学术期刊目录09版<研究生入学时有新版的,以新版为准>)收录期刊上发表出自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论文不少于1篇。” (3)拟申请两年半答辩的2016级硕士研究生需填写《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审批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8年10月10日前由班长统一交给各系主任,由各学科负责审核所发表论文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并将审核意见填入《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审批表》中的“学科意见”一栏。
各学科要认真做好申请答辩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并于2018年10月10日下班前将2018年秋季学期申请答辩名单(见附件3)、申请答辩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
学院对开题报告、课程学习成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缴纳学费以及导师意见等进行审核,10月26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请答辩人员名单(由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后盖章)报送学位办。
(4)非全日制硕士
非全日制硕士(在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仍实行匿名盲审。各学科于2018年10月23日下班前将申请答辩名单报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申请答辩的在职研究生务必于2018年10月10日17:00前将1份打印好的学位论文及电子版(不匿名,简装即可)交到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学院将安排专人对论文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和修改意见反馈给相关研究生及指导教师。论文审查通过的在职研究生务必于2017年10月26日12:00前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评定材料》2份(学生本人、指导教师必须签字)、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
另外,我院2013级在职工程硕士自2014年4月入学,至2019年4月止将达学校规定的5年最长培养期限。因此,请各学科提醒至今没有毕业的2013级在职工程硕士及有关指导教师(名单见附件4)注意不要超过培养年限,以免影响学位的取得。
二、学位论文评审
1、博士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分校内预审和学位中心平台盲审两个阶段,学位办随时受理预审申请,预审合格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本学期审议学位的预评审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学位中心平台评审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逾期将延至下学期审议学位。
2、硕士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全部采用“双盲”匿名评阅制度,即对评阅专家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等信息,对作者及导师隐去评阅专家姓名等信息。
(1)抽取名单
学位办抽查20%的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送教育部学位中心平台进行双盲评阅,其他硕士学位论文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双盲评阅。
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申请者,由学位办和学院各安排 1 名评阅专家盲审评阅,其中学院安排的评阅专家为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2)在线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在线评阅。
三、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合格后即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由各学科集中安排统一进行。各学科请于答辩前2天将答辩公告(见附件5)发到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邮箱,由学院在网上发布答辩公告。答辩通过的博硕士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毕业与学位”填写“答辩结果录入”,上传存档版学位论文。
四、学位评定
1、学院下载存档版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不予提交校学位评定会讨论学位。
2、学生填写“学位信息填报”,待学院审核后打印《学位信息数据表》,签字确认交学院留存。
3、12 月 14日前,各学科将学位论文、学位评定材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工作报告》等,报送科研科。
4、本次学位评定需要填写的专家评阅书、答辩及学位评定材料等各类表格请务必在研究生院主页“学位管理”、“下载中心”中下载,不要使用以前保存的旧表。
附件:申请要求及相关表格。
科研与研究生科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