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推动科学规范的选拔,在《燕山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办法》(征求意见稿)精神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特制订本办法。
基于各专业应届毕业生占比学院应届毕业生数据,充分考虑各学科和各专业的发展特点及趋势,赋予不同的学科系数和专业系数,并结合近三年平均升学率,得出各专业推免名额占比,再分别乘以学校下达的学院推免名额,得出各专业推免名额。具体算法如下:
①专业推免名额占比=毕业生数量分配比例×0.5+学科建设层次分配比例×0.15+专业建设层次分配比例×0.15+升学率分配比例×0.2
②专业推免名额=学院推免名额×专业推免名额占比
各项评价指标说明详见下表:
评价指标(权重) |
评价指标说明 |
毕业生数量 分配比例(0.5) |
本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数/∑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 |
学科建设层次 分配比例(0.15) |
(本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数*学科系数)/∑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数*学科系数 |
专业建设层次 分配比例(0.15) |
(本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专业系数)/∑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专业系数 |
升学率 分配比例(0.2) |
(近三年本专业平均升学率*本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 ∑近三年各专业平均升学率*本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 |
注:1、学科系数:力学20(工程力学专业适用),土木工程12(土木工程专业适用,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适用),建筑学6(建筑学专业适用)。
2、专业系数:工程力学3,土木工程6,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6,建筑学3。
本办法由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负责解释。
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