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学院通知

首页 > 学院通知 > 正文
关于燕山大学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1-07-19 来源:

各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我校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根据河北省纪委和秦皇岛市纪委有关规定,对我校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求如下:

婚庆事宜

一、不准有下列行为

1、通知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或者接受赠送的礼金、礼品等财物;

2、接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等财物;

3、直接或者变相使用公款支付费用,或者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减免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公物,或者借用与行使职权有关的私营企业或者个人的车辆;

5、大操大办,或者分期、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6、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者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7、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

二、基本要求

1、婚庆车队不得超过6辆

2、婚宴不超过10桌100人,男女双方合办不超过18桌180人。

三、报告备案制度

1、操办婚事前7日书面报告,婚后15日内将执行情况书面备案;

2、备案程序

(1)科级及以上干部同时向所在基层党委和校纪委备案;

(2)其他党员、干部向所在基层党委备案。

丧葬事宜

一、不准有下列行为

1、通知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或者接受赠送的礼金、礼品等财物;

2、接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等财物;

3、直接或者变相使用公款支付费用,或者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减免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公物,或者借用与行使职权有关的私营企业或者个人的车辆;

5、大操大办,或者分期、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6、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者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7、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行为。

二、基本要求

操办丧事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

三、报告备案制度

1、丧事即时口头报告,丧事完毕后15日内将执行情况书面备案。

2、备案程序

(1)科级及以上干部同时向所在基层党委和校纪委备案;

(2)其他党员、干部向所在基层党委备案。


砼音

燕山大学

版权所有:燕山大学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438号 燕山大学东校区   066004 电话:0335-8057101 传真:0335-8057101 邮箱:jgxy@ysu.edu.cn